2017年食品监督抽检质量通告第52期(总第75期)

来源:佛山市食药监局 时间:2017-1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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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7年11-12月份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佛山辖区内生产、流通、餐饮环节组织开展了元旦春节应节食品专项抽检。全市共抽检了17大类,具体包括粮食加工品、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肉制品、饮料、速冻食品、蔬菜制品、水果制品、糕点、糖果制品、饼干、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茶叶及相关制品、酒类、蜂产品、调味品、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合共224批次,经检验全部合格。本次抽检任务的承检机构为深圳中检联检测有限公司。本次检验项目和产品合格信息详见附件。抽检情况具体如下:
  (一)粮食加工品
  本次抽检粮食加工品15批次,15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二)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
  本次抽检食用油、油脂及其制品14批次,1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三)肉制品
  本次抽检肉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四)饮料
  本次抽检饮料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五)速冻食品
  本次抽检速冻食品12批次,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六)蔬菜制品
  本次抽检蔬菜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七)水果制品
  本次抽检水果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八)糕点
  本次抽检糕点17批次,17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九)糖果制品
  本次抽检糖果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饼干
  本次抽检饼干12批次,1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
  本次抽检炒货食品及坚果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二)茶叶及相关制品
  本次抽检茶叶及相关制品9批次,9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三)酒类
  本次抽检酒类18批次,18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四)蜂产品
  本次抽检蜂产品6批次,6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五)调味品
  本次抽检调味品2批次,2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六)食用农产品
  本次抽检食用农产品24批次,24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十七)餐饮食品
  本次抽检餐饮食品41批次,41批次产品全部合格。
  元旦春节将至,建议消费者在购买应节食品时应保留小票、收据等,便于有商品质量纠纷时用来保护自身的合法权益;应仔细阅读产品的储存指南或产品说明书,以免产品由于储存不当而变质;此外,多关注食品标签上的相关信息,重点留意相关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尽量选择近期生产的应节食品。

 

  附件:

 

  佛山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17年1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