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食药监局执法人员在验收村居改造的新厨房。
在珠三角地区的村居,逢重大节日或者结婚、过生日等喜事,村民们都喜欢在村内的祠堂或文化楼摆酒宴请亲朋好友。这种由村(居)委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人数超过100人的群体性聚餐活动,称为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
十九大报告指出,“实施食品安全战略,让人民吃得放心。”近日,为推动南海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活动的监管工作,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全省率先推出包括对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进行建档、推动村居创建规范化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创建流动餐厅“红名单”制度的“一建两创”监管模式,对聚餐厨房、流动餐厅实行规范化管理,让市民聚餐能“吃得放心”。
对聚餐厨房“人”和“物”建档管理
“近年来,随着市民生活水平的提高,南海区此类集体聚餐活动呈现出数量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的趋势。”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说,今年端午节期间的龙船饭,全区参加集体聚餐的总人数超过50万人次,大沥某村一餐就摆了800桌,近8000人同吃龙船饭,场面十分壮观。
聚餐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如何科学指导,保障用餐市民的食品安全,是食品安全监管工作面临的一项重大考验。
“要实现食品安全,‘人’‘物’是关键,物是指厨房设施,人是指操作人员。”区食药监局餐饮监管科副科长张吉说,为了全面掌握情况,进一步指导整改,区食药监局对区内的各个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进行摸底调查,掌握其基本情况,如场所产权人、管理人,食品加工场所为室内建筑或室外空地,为固定厨房或临时厨房,有无清洗设施、消毒设施、留样设备,举办活动最大就餐人数等,并对其逐一建档管理。
在掌握基本情况后,区食药监局指导村居对厨房的选址、设施、食品处理流程等方面进行整改后,绘制厨房布局图并存档。
村居聚餐厨房将分三个等级
通过对厨房建档,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的监管难点也一目了然。目前,南海区该类聚餐场所主要存在厨房设施简陋,食品处理区设置、食品加工流程不合理,容易引发食物中毒事故;场所周边环境卫生差、四害滋生,食物容易受到环境及病媒生物污染等问题。
为了鼓励各村居对厨房进行升级改造,建造符合食品安全要求的规范化厨房,加强对聚餐厨房“物”的管理,南海区政府出台了加强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的相关通知,鼓励各村居利用公共服务中心、大会堂、旧校舍、厂房、祠堂等现有场所,通过改造,建设规范化的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同时,对通过验收的规范化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实施激励政策,给予相应的奖励。各镇街也都将适当安排专项资金,加大扶持引导力度。
张吉介绍,区食药监局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了《南海区规范化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等级评定标准》,该标准分为A、B、C三个等级,其中,A级为优秀,B级为良好,C级为达标。创建活动将发挥规范化厨房的示范作用,为其他村居厨房改造提供样板,鼓励厨房设施较差的村居努力提升改造,改善食品安全环境。
记者了解到,目前南海第一批规范化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创建工作正在开展中,在政策的引导下,每个镇街都有5个以上的村居申报,部分创建点已进入验收阶段。
创建流动餐厅“红名单”制度
在对聚餐厨房硬件进行规范化的同时,区食药监局也积极开展对负责聚餐活动出品菜肴的“人”的管理规范化。
“目前在南海区承办集体聚餐的主要是‘流动餐厅’,它自备桌椅板凳、简易大棚、锅灶碗盆,承担全套酒席服务。这种流动餐厅饭菜价格不高,而且省却了借椅找凳、预定厨师等诸多不便,因此很受欢迎。”区食药监局有关负责人介绍,由于流动餐厅活动时间、服务对象、经营地点不固定的特点,一般经营设施比较简陋,卫生条件差。同时,其老板食品安全意识不高,绝大部分“流动餐厅”在购进食品原料时都没有索证索票,以价低实惠为准,食品安全很难保证;其工作人员更存在未经体检、未经培训,存在不注重个人卫生,食品安全操作不规范等问题。据初步统计,在南海承办聚餐的“流动餐厅”约有85家。
针对“流动餐厅”的特性,南海对其实行备案管理制度,要求所有在南海承办聚餐的流动餐厅必须登记备案,对通过备案登记并经过食品安全培训的,由区食药监局颁发备案登记证明,列入南海流动餐厅“红名单”。区直部门、镇街人民政府(办事处)、各村居等用集体资金举办的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需要聘请流动餐厅的,必须从“红名单”中选择;私人举办的,也建议从“红名单”中选择。
同时,区食药监局规定,列入“红名单”的流动餐厅每年必须参加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必须组织厨师参加体检并取得健康证明,必须按照要求落实食品安全操作规范。如有违反的,区食药监局将进行约谈;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将取消其备案登记资格。通过一系列的举措,流动餐厅的食品经营行为得以规范化。
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含义
指由村(居)委会、民间组织、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社会组织等在非经营性场所举办的人数超过100(含100)人的群体性聚餐活动。
非经营性场所集体聚餐厨房基本要求
1
选址应距离粪坑、禽畜圈舍、污水池、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应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
2 面积能满足食品及原料存放、粗加工、餐(饮)具和工用具清洗消毒、烹调加工、备餐等需要,并能合理分区;
3 食品加工处理流程原则上应为“生进熟出”的单一流向。
文/珠江时报记者郭炳铭通讯员张勇图片由通讯员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