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灶划定畜禽禁养区

来源:珠江时报 时间:2013-1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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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珠江时报讯(记者/李木如 通讯员/王慧君) 记者昨日从丹灶镇农林渔业局获悉,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佛山市、南海区的要求,目前,丹灶已划定畜禽禁养区域。在禁养区范围内的畜禽养殖场将于11月底前全部完成搬迁。

  据丹灶镇城乡统筹局常务副局长陈伟聪介绍,前日,丹灶镇组织各村居生产干部召开会议,要求各村居随即展开调查摸底,对辖区内属于禁养区内的猪场、潲水猪场、三鸟场、牛场等进行记录并上报,确保搬迁工作如期完成。另外,为降低养殖户的损失,对11月底要禁养的畜禽,到时未养成的,也将适当放宽时间,允许到出栏上市为止。

  据了解,为保护河涌水体不受污染,丹灶镇从2009年11月就开始排查辖区内畜禽养殖污染点,依法取缔或搬迁禁养区域内的养殖场共367户,使畜禽养殖污染得到有效控制。今年,按照上级要求,该镇在此前划定的禁养区基础上,增加支干河涌两旁一定范围为禁养区,并划定限养区,计划在2013年~2015年开展新一轮的禽畜养殖业综合整治工作,减少禽畜养殖场对河涌水体的污染。目前,该镇正在对纳入国家、省、市减排整治名单的3户规模化猪场和2户规模化鸡场开展减排工程建设工作,预期于2013年11月底完成这项工作。

  而此次丹灶镇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包括:生活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自然保护区的核心区、景区周边区域;城镇和村庄居民区等人口集中地区,以及密集建筑群常年主导风向上风向500米范围内;南沙涌、官山涌、大洲河两岸全线从堤坡基脚起向外100米范围内;镇辖区内17条支干河涌两岸50米范围内;桂丹路、樵丹路、樵金路、丹横路两旁50米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