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准卖养殖蛇类却偷卖野生动物

来源:珠江时报 时间:2015-1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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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蓝天行动”联合执法。珠江时报见习记者/刘贝娜摄

    珠江时报讯(记者/柯凌娜)原本只能出售养殖眼镜蛇、滑鼠蛇、灰鼠蛇的酒家,暗地里却出售疑似虎纹蛙、黑水鸡、夜鹭、鳄鱼等野生保护动物。昨天上午,佛山南海区农林渔业局联合佛山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到桂城街道多家酒楼食肆进行专项执法检查,并查处桂城佛平五路夏东工业区一违法经营野生动物酒家。

    昨天上午,执法人员对桂城佛平五路夏东工业区的鹏鸿酒家进行突击检查。在该酒家员工饭堂后面空地上,记者看到,几层高的铁笼里关着十几只黑色的禽类,海鲜池的网兜中有十几只黑皮红嘴的蛙类动物,厨房里还有少量疑似鳄鱼肉的食材。

    “你有进货来源和经营许可的相关证件吗?”执法人员要求酒家负责人出示相关证件。经过检查发现,该酒家曾办理国家“三有”野生保护动物经营利用的行政许可决定书,但该许可决定书上允许经营的仅是眼镜蛇、滑鼠蛇、灰鼠蛇等部分蛇类。

    执法人员马上对现场发现的疑似野生保护动物进行扣查,包括疑似省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夜鹭(俗称夜游鹤)及黑水鸡共12只,疑似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虎纹蛙15只及鳄鱼肉少量。这批野生动物将移交给佛山野生动物救护中心。

    “经过初步调查,该酒家涉嫌非法加工、出售国家及重点保护陆生野生动物。”南海区农林渔业局农林科副科长曾永健表示,“查获的疑似物种将送到华南野生动物物种鉴定中心进行鉴定,如属于非人工养殖的野生动物,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做出处理。”

    “希望广大商家能守法经营,对于有合法来源的人工驯养繁殖可食用的野生动物,可以根据要求备齐材料,到区行政服务中心申办。”曾永健表示,也呼吁广大市民能从自己做起,拒绝食用野生动物。

    据区农林渔业局相关负责人介绍,此次检查是响应全省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蓝天行动”开展的专项行动。自7月起,区农林渔业局联合各镇街林业局不定期对酒楼、批发市场等进行专项检查。日前,已经查获3起涉嫌非法加工、经营野生保护动物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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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刑法》第三百四十一条规定:非法猎捕、杀害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的,或者非法收购、运输、出售国家重点保护的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