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 记者陈逸群 通讯员胡燕芬报道:昨日,大沥镇公布该镇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正式竣工,近期将投入使用,运营后可实现辖区内食品小作坊集中加工,统一监管保障食品安全。
大沥食品集中加工中心在原盐步食品公司旧址改建,占地面积6667平方米,建筑面积11646平方米,主要经营烧腊、卤熟食品和豆制品等食品项目。该中心设有加工区、宿舍区、冷冻库、化验室、监控室等场室,配置了日处理量达到300吨的污水生化处理以及油烟处理设施,运作后食品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气废水都将得到过滤净化有效处理后才能排出。
除了硬件设施外,中心将规范生产加工流程,要求商户必须办理QS认证,确保食品质量安全。
一直以来,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 “散、乱、小”,无证生产加工、场所卫生条件差、原材料没保障等质量安全问题并不鲜见。“今后只有在食品加工中心生产出来的或有QS标志的这些规范卫生安全的食品才能进入市场流通。”大沥镇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邓信坚说,大沥作为南海区试点建设食品集中加工中心,探索实现“集中加工、统一监管、质量检验、市场准入”的闭环式集约化管理,力争使食品加工从原料到成品各个环节得到有效监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