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刘艳玲) 近日,南海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布了2014年第一季度酒类商品经营监测情况,共查处违法经营酒类商品单位4家,已按相关法律法规作出相应的行政处罚。
据介绍,为进一步规范南海区酒类流通市场的经营秩序,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定期开展南海区酒类流通经营情况监测工作,对酒类经营单位或个人(包括酒类商品专营企业、餐饮企业、娱乐场所、各类超市和酒类批发企业等)的酒类商品经营质量情况进行监测。监测的内容包括酒类流通经营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广东省酒类专卖管理条例》等开展酒类流通经营活动;有否销售假冒伪劣酒类商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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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季度查处的4家违法经营酒类商品单位地址及名称如下:
西樵镇江浦西路103号2号楼305房:佛山市南海区西樵常盛商行;
狮山镇松岗联表群北村5号佛山市南海区大颖塑材有限公司仓库:肇庆市泉冠酒业有限公司;
罗村罗湖区罗湖中路罗湖花园乐怡居C座13号铺:佛山市南海罗村罗材烟酒经营部;
桂城街道西约福庆村433号一、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