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山日报讯记者陶志强报道:前日,记者在禅城区召开酒类管理工作会议获悉,拒不使用酒类流通附随单的经营者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
会议表示要通过推动打击制、售假冒伪劣酒类产品的专项行动,规范和提升酒类市场秩序。按规定,除啤酒以外,经营者从事酒类经营必须到市场监管部门领取酒类许可证。“没有流通附随单的酒类经营者经整改拒不改正的,将被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禅城区市场监管局负责人表示,2月份以来,禅城区在检查中共发现632宗无证经营的情况。
此外,禅城区食安委已经开通了酒类制假售假举报电话(82341395),市民可以通过电话对酒类产品的制假售假行为进行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