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食品监督管理办法3月起实施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7-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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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旨在进一步加强网络食品监管的《广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网络食品监督的管理办法》将于3月1日起在全省范围内正式施行。省食品药品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此次《办法》的出台,将新修订《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安全条例》《网络食品安全违法行为查处办法》等法律法规有关网络食品的条款真正“落地”,是网络食品经营安全监管法律法规的细化和补充。

  此次出台的《办法》,不仅针对第三方平台管理不到位等问题细化了规定,也提高了对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的门槛。

  此外,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包括平台分支机构)应当审查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将食品生产经营许可信息与省或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许可数据进行比对,并进一步对入网餐饮服务提供者经营场所进行现场核实。

  《办法》的适用范围,不仅包括设立在广东省辖区内的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和入网食品生产经营者,还包括本省及外省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设立在本省辖区内的分公司、子公司、代理商等,明确了平台分支机构的法律义务。(南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