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江时报讯(记者/黄群飞)日前,禅城区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联合石湾分局召开榴苑路食品摊贩从业人员食品安全培训会议。据悉,禅城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实施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台账“六统一”管理。
流动摊贩是食品“四小”场所之一,具体指商品交易市场或固定店铺以外,在划定或临时指定区域内摆摊设点,销售预包装食品、散装食品或现场制销食品的经营者。食品摊贩存在经营规模小、卫生条件差、经营种类繁杂、食品安全隐患多等问题。
会上,培训人员结合《食品安全法》、《广东省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从个人卫生、加工设施设备、食品原料采购、环境卫生以及日常监管重点等方面对食品摊贩经营户进行培训,要求他们依法经营,确保食品安全。
培训特别强调,对于冷荤凉茶、生食海产品等高风险食物,食品摊贩一律不得经营;从业人员必须持有健康证,严格执行索证索票制度;不得添加法律明令禁止的添加剂,如硼砂、含铝泡打粉等。
禅城区食药监局副局长刘红光表示,禅城将出台相关管理办法,对食品摊贩实行登记管理,通过实施“六统一”保障食品安全,统一经营地点、统一经营时间、统一着装、统一车辆、统一标识、统一台账。
“要保证经营的食品卫生、无毒、无害。”刘红光表示,食品摊贩安全工作关系到群众的饮食安全,食品摊贩经营户要用良心做放心食品,保证食品安全。希望在相关管理办法出台后,广大食品摊贩经营者能按照要求积极参与登记,接受管理,依法经营,通过提升改造,为创建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打下良好基础。
据悉,除了食品摊贩,小食品店、小餐饮、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等“四小”场所均是今年禅城区重点管理和规范的场所,也是禅城食品安全工作的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