轻信减肥治疗 5万元“打水漂”

来源:珠江时报 时间:2017-03-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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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看到美容公司股东许女士朋友圈的“优立塑”减肥治疗广告,31岁的钱女士心动了,花5万元到美容公司接受了一次治疗,效果却大失所望。于是,钱女士一纸诉状递至禅城法院,请求判令美容公司返还美容服务费5万元。昨日记者从禅城法院获悉,该院一审判决支持了钱女士的请求。

  案情

  一次可减25%的脂肪量?夸大宣传!

  “优立塑一次可减去25%的脂肪量,相当于1/4的脂肪厚度。一次操作,尺寸小一号”……看到美容公司股东许女士朋友圈的这些字眼,钱女士心动了。

  2016年7月3日,钱女士来到美容公司,花5万元购买了一次“优立塑”减肥治疗服务,并签署了仪器项目治疗知情同意告知书、治疗前患者同意问诊单。按照服务内容,美容公司为钱女士的上腹、下腹、左腰、右腰进行了治疗。

  然而,最终的结果却让钱女士大失所望。钱女士称,她要求小腹平坦,美容公司说达到这样的效果需要做两次,并且美容公司所承诺的做一次“优立塑‘治疗能从裤子的大码达到中码的效果,不仅未达到承诺及宣传的效果,且美容公司还将服务转由第三方提供。她认为,美容公司的行为属于欺诈,应返还服务费。

  美容公司反驳称,其并未承诺效果,但解释过可能会达到的效果,要达到原告需要的小腹平坦效果至少要做两到三次。同时,其与第三方公司有合作协议,不存在隐瞒。治疗开始前也告知原告是由第三方做治疗,宣传单也有相关告知内容。

  判决

  美容公司应返还服务费及利息

  禅城法院审理认为,美容公司发布的宣传内容与其提供服务前的同意问诊单内容,对治疗效果的描述有明显差异,存在夸大宣传治疗效果的情形。

  法院同时指出,虽美容公司称已告知钱女士由第三方实施服务,但并未举证证明,应承担举证不能的法律后果。美容公司以其名义对外宣传“优立塑”减肥治疗,在未经消费者同意的情况下,由第三方实施服务,误导消费者,存在欺诈行为。据此,禅城法院一审判决美容公司向钱女士返还服务费5万元及相关利息,双方均未提起上诉。

  法官提醒

  保持清醒理性消费

  法官表示,爱美之心,人皆有之。现在,越来越多消

  费者不惜重金美容整容,以求达到提升自身形象的目的,然而有的美容机构在利益的驱使下,利用消费者想快速取得效果的心理,采用虚假宣传、打擦边球的方式引诱消费者盲目消费。

  法官提醒,消费者在选择美容项目前,首先应当充分了解服务内容及存在风险,尤其是对于涉及手术、激光灯破坏人体细胞组织的美容项目,一定要注意核实美容机构是否具备医疗资质,如营业执照、卫生许可证、医疗许可证等,以及相关人员的医师从业、执业资格。此外,在购买医疗美容服务后,注意留存合同、发票、购买的实物、短信微信记录以及美容机构的宣传手册、承诺效果等证据。对于消费者来说,在购买服务时,应该理性对待美容机构的宣传,切忌盲目跟风。

  文/珠江时报记者杨汉坤通讯员李允玲罗倩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