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点建议选餐馆 消费者捍卫餐桌安全

来源:佛山日报 时间:2017-0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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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那么在日常生活中我们市民要如何保障自己“餐桌上的安全”呢?要是遇到食品安全问题要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市食药监相关负责人向大家提出了以下四点建议。

  第一,要选择“笑脸”餐馆。应选择持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餐饮服务许可证)和食品安全量化等级较高的A(优秀)或B (良好)级“笑脸”的餐饮单位就餐。

  第二,谨慎选择食物。勿食用河豚鱼和毒蘑菇等含有毒有害成份的食物,不要食用来历不明的食物,不吃感官性状异常和未烧熟煮透的菜肴; 慎重选择卤水凉拼、凉菜冷食、四季豆、野生菌等高风险食品;尽量不要食用“新奇”、“野味”等不常食用及易过敏食物,老年人、幼儿、孕妇及抵抗力较弱人群更要注意。

  第三,科学合理饮食。高温季节不宜贪凉,慎食生食水产品。生食动物性水产品通常在冰温条件下食用,肠胃功能较弱的消费者应谨慎食用,以免造成肠胃不适。

  第四,外出就餐时若发现食品安全问题,注意几个事项:一是如果所点饭菜尚未食用,或尚未造成健康问题,应将食品保持原状,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规定,与餐馆协商解决;二是用餐后出现恶心、呕吐、发烧等疑似食物中毒症状时,应及时就诊并保留病历卡、检验报告、吐泻物、剩余食品等相关证据,及时向有关部门投诉。三是要向商家索取单据、发票等消费凭证并妥善保存;四是发现食品安全问题,应及时拨打“12345”或“12331”向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报告。

  (佛山日报记者王紫君)